招生對象
1.招生對象分為一般大眾、文化資產相關團體、學術研究機構相關系所之師生及文史團體等,中央、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文化資產業務之人員、文化資產所有權人、管理人(機關)等,每場次將有人數限制。
2.本法令講程將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。
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
本講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規定,告知學員下列事項:
本講堂蒐集學員個人資料之目的: 為處理課務、講堂期間所必需。(如簽到表、課程異動通知、e-mail,必要時以電話、簡訊聯繫等) 其他上級機關規定所必須。
本講堂蒐集學員個人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電話號碼、單位職稱、e-mail 等,如報名表) 本講堂利用學員個人之資料期間、地區、對象:
期間:本講堂執行課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。
地區:本講堂進行課務機構所在地、與本講堂合作單位所在地,以及有課務往來之機關(構)所在地。
對象:包括但不限於本講堂、與本講堂共同合作之單位、與本講堂有課務往來之機關(構)。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學員就本講堂保有學員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得向本講堂承辦單位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得向本講堂承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學員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得向本講堂承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講堂承辦單位因執行課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學員請求為之。
學員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學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惟學員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講堂將無法進行如上開蒐集目的之作業,致無法提供學員各項服務。
注意事項
本講堂提供參與學員會後餐盒,請於報名系統中勾選葷食或素食。
《僅提供錄取學員會議手冊與會後餐盒》
場地須知:因應場地要求,請學員遵守「嚴禁吸煙,請勿攜帶外食入館。」
場地提供茶水,請攜帶個人環保杯。
《若錄取後無故缺席,將影響後續場次報名之錄取》
1.招生對象分為一般大眾、文化資產相關團體、學術研究機構相關系所之師生及文史團體等,中央、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文化資產業務之人員、文化資產所有權人、管理人(機關)等,每場次將有人數限制。
2.本法令講程將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。
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
本講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規定,告知學員下列事項:
本講堂蒐集學員個人資料之目的: 為處理課務、講堂期間所必需。(如簽到表、課程異動通知、e-mail,必要時以電話、簡訊聯繫等) 其他上級機關規定所必須。
本講堂蒐集學員個人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電話號碼、單位職稱、e-mail 等,如報名表) 本講堂利用學員個人之資料期間、地區、對象:
期間:本講堂執行課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。
地區:本講堂進行課務機構所在地、與本講堂合作單位所在地,以及有課務往來之機關(構)所在地。
對象:包括但不限於本講堂、與本講堂共同合作之單位、與本講堂有課務往來之機關(構)。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學員就本講堂保有學員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得向本講堂承辦單位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得向本講堂承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學員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得向本講堂承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講堂承辦單位因執行課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學員請求為之。
學員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學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惟學員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講堂將無法進行如上開蒐集目的之作業,致無法提供學員各項服務。
注意事項
本講堂提供參與學員會後餐盒,請於報名系統中勾選葷食或素食。
《僅提供錄取學員會議手冊與會後餐盒》
場地須知:因應場地要求,請學員遵守「嚴禁吸煙,請勿攜帶外食入館。」
場地提供茶水,請攜帶個人環保杯。
《若錄取後無故缺席,將影響後續場次報名之錄取》
備註
1.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之權利,本法令講堂各場次及議程以活動網站及當天會場公布為準。
2.如遇颱風,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依據,若該場講堂地點公布停止上班或上課,主辦單位得取消或延期開課;其它天災或相關因素無法正常開課時,將於本網站公告延期辦理。
3.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,請聯絡我們,將有工作人員協助報名。
1.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之權利,本法令講堂各場次及議程以活動網站及當天會場公布為準。
2.如遇颱風,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依據,若該場講堂地點公布停止上班或上課,主辦單位得取消或延期開課;其它天災或相關因素無法正常開課時,將於本網站公告延期辦理。
3.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,請聯絡我們,將有工作人員協助報名。